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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综合A楼使用说明书
2018-05-24 09:58  

 

    一、工程建设概况

1. 工程项目名称:德州学院产学研综合A楼

2. 总建筑面积:34576.6平方米

3. 建筑高度:23.5米

4. 建筑层数及层高:地上五层,局部六层。层高4米。

5. 设计抗震设防烈度:7度

6.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7.建筑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8. 工程施工单位: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

9. 工程监理单位: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0. 工程开工时间:2013年8月10日

11. 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15年4月17日

二、建筑结构   不得随意改变使用功能

1. 地基基础:本建筑地基基础类型为桩基础。

基础采用直径为220毫米的钻孔灌注桩,桩长25米。

使用维护注意事项:

1)地沟及桩基础应避免长时间受水浸泡。

2)基础周边禁止取土挖坑,防止地表水浸蚀后影响地基基础正常使用。

2. 门窗:本建筑的室内门采用实木套装门;外墙的门采用铝合金门;外墙的窗采用铝合金窗和防火窗。

使用维护注意事项:

1)门窗在使用时请勿随意拆装,应轻开轻关,以免损坏零部件。

2)对安装自动闭门器的门,切勿加力拉动关门或使门长时间处于开启状态,以防自动闭门器损坏而失去防范作用。

3)铝合金门窗不得私自随意改型,出现故障时应由专业人员维修。

4)防火门切勿私自拆卸,应经常维护以保证正常使用。

3. 屋面:本建筑采用细石屋面结构层并设有保温层。屋面面层材料采用水泥发泡,保温材料采用改性酚醛泡沫保温板,防水材料采用SBS防水卷材。

使用维护注意事项:

1)本建筑六层屋面为非上人屋面,严谨堆放物品和无关人员在上面活动。

2)对确需上屋面者,必须穿平底鞋,以防屋面防水层遭破损而导致漏雨。

3)在屋面上安装其他设施须经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4. 室内地面:楼面1采用耐磨漆地面,楼面2采用玻化砖楼地面,楼面3采用复合地板地面,楼面4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地面,楼面5防滑地砖地面。

使用维护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增加地面恒荷载(W100公斤/平方米)。

2)严禁在地面上打洞或任意刨、凿楼板。

3)在使用中,对埋设在地下、墙内的水暖管道及其设施不得随意拆卸、移位、撞击和损坏。

4)除卫生间之外的其他房间地面,一律不得直接用水冲刷。

5. 内墙面:内墙墙体材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面涂刷两遍腻子,外层喷涂乳胶漆。

使用维护注意事项:

1)室内通气孔不得私自封闭,以保证通风、换气通畅。

6. 外墙面:外墙墙体材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保温材料采用硫铝酸盐多空保温板。

使用维护注意事项:

1)切勿在外墙面打孔,勿凸出外墙面安装防盗网、加设空调支架等。

2)切勿重物撞击,以免损坏墙面,引致墙体起鼓、渗漏。

3)不要在内外承重墙及共有分户墙上做嵌入式装修。

4)不要凿洞或拆除墙体,扩大原有门窗或另开门窗。

5)不要在室内砌墙或超负荷吊顶。

7. 卫生间:本建筑的卫生间为已做防水处理,其做法为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使用维护注意事项:

1)卫生间的地面管道口、管台处,在装修及安装卫生洁具时严禁破坏原有防水层和防水管台。

2)请不要将没有做防水处理的房间改成卫生间或其他有水房间。

8. 雨水管:屋顶雨水通过排水檐沟进入雨水管排出。

使用维护注意事项:

1)请注意保护雨水管,禁止借用雨水管排污。

2)阳台和屋顶平台的雨水口应及时清理,以免造成堵塞和渗漏。

四、工程质量保修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1)屋面漏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或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饰面脱落,墙面粉刷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卫生间等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6)外墙漏水;

7)钢筋混凝土、砖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发生变形或产生裂缝,其程度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2. 不属于工程质量保修范围的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均不属于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主要包括下列情况:

1)因使用单位擅自拆除、剔凿墙体及在墙体、柱、楼板或屋面上挖洞、开门、开窗等和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

2)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损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打洞造成墙体破损而引起的渗漏;

3.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注: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 工程质量保修程序:

1)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使用单位若发现上述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填写《工程质量保修单》交基建处,经基建处确认后,向有关施工单位发出《工程质量保修通知书》。

2)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与校内使用单位和基建处共同确定返修内容以及返修施工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3)返修结束后,由校内使用单位和基建处共同组织验收。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回执》,交基建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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